来源:发布时间:2025-05-22
近期,北京市京翰律师事务所发现社会公众及网络平台存在将“北京京翰法律事务所”、“北京京翰法律咨询有限公司”与北京市京翰律师事务所相混淆的情形。为避免误导,现郑重声明如下:
1、主体独立性
北京京翰法律事务所及北京京翰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系独立主体,经查是在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,与北京市京翰律师事务所不存在任何隶属、投资、授权或合作关系,本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登记。
2、风险提示
请社会各界人士在选择法律服务时,务必核实机构名称、执业许可证及官方联系方式(可通过北京市司法局官网查询)。若因名称近似导致误认,本所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。
3、维权声明
任何冒用本所名义开展业务、混淆市场主体的行为,本所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特此公告。
北京市京翰律师事务所
2025年5月22日